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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西全州县如此执法有悖法治(转载)

发表于2019-01-02
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趋势下, 广西全州县有关部门在处理一起“村民维护正当权益,制止违法建设非法施工”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困惑。

2018年4月2日凌晨,建没单位全州县文桥镇朝阳初中和施工单位将挖掘机开进其围墙外有争议的土地上,毁坏杉树,强行施工。全州县文桥镇圳头村委瑞长村第十一村民小组村民闻讯赶到现场,与施工人员论理,过程中村民们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只是要求对方解释镇政府出具土地权属证明的依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为何有两份不同的地籍调查及出示相关文件。而施工方却始终拿不出任何施工手续,村民们认为对方是“违法建设,非法施工”,于是就不许对方施工。然而有关部门知道此情况后,没有认真调查事件的起因,就派出警力驱赶、拘传村民。其中事发当时根本不在现场的维权代表伍来旺、伍光财两村民也被抓同日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19日,伍来旺、伍光财被全州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和三年二个月。

“我们请求相关部门解释镇政府出具土地权属证明的依据、说明数份地籍调查来源并出示相关文书,依法维护村民小组集体财产一一杉树林,阻止他们毁坏杉树,非法施工,怎么就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了呢?”村民们对记者如是说。

记者近日到事发当地全州县文桥镇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场记者看见在该镇朝阳初中校园围墙外面有100亩左右的土地被新的围墙围了起来,几栋楼房正在建设施工中,工地大门口公示标明施工单位是全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工司。

为了弄清楚村民所讲“维护权益,违法施工”问题是否属实,记者找到了建设单位文桥镇朝阳初中蒋校长。在校长办公室蒋校长告诉记者,“施工许可证”是肯定办了的,现在在分管副校长处,今天他不在学校,县教育局也有存档。记者又赶往全州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有关人员从档案柜里找出了文桥镇朝阳初中在住建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可这三张“施工许可证”的批准日期却分别是: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24日和2018年8月24日,距离2018年4月2日村民阻止施工的日期相差近四五个月,显然这三份“施工许可证”是有关部门后来补办的。

这就说明在2018年4月2日村民在阻止施工时,无论是建设方或施工方,都没有办理合法的建设施工手续。任何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阻止违法行为,姑且不讲这块土地有争议,村民维护正当权益,阻止非法施工没有什么错误,更谈不上犯罪!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开工。”难道全州县文桥镇朝阳初中与全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就不受法律约束?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违法施工外,施工单位还存在违法毁林的行为:这块土地在施工建设前,本是一片成林的杉树林(有照片为证),施工单位没有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任何砍伐手续,就肆意将这片林地毁坏。记者在全州县林业主管部门询问施工单位是否办理了砍伐手续时,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没有办理!”并强调,正责令整改。

记者不禁纳闷:怎么整改?难道又是补办一个砍伐手续!

在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望全州县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执法,还社会公平正义!对此事件的最终结果,记者将继续追踪。



施工前围墙外杉木林



施工单位挖掘机正在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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