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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爱一个人,八分已经足够

发表于2006-10-10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她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她为,跟她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不跟她在一起时,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她,慢慢地她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她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根手电筒,她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她会习惯你对她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她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她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发表于2006-10-18
不是吧
我不相信
我也有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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