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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呼和浩特市房产局:开发商不能擅自变更房屋规划

发表于2007-12-25
12月21日,新报刊发了消息《首府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主观欺诈行为》,对一些开发商不履行回迁协议,擅自变更房屋面积、楼层和产权的行为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

    呼和浩特市汇豪天下小区的十几名回迁户也向记者反映:“我们在准备领取钥匙时,才知道房屋面积比回迁协议中标明的面积多出约10平方米。”24日,低保户高占山对记者说:“去年4月,我与内蒙古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约定回迁房屋面积为86平方米。前段时间,开发商给我下发了一张交房通知书,面积变成了93.33平方米,我按拆迁时市场价补交了2万多元房款才得以入住。”对此,内蒙古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俊斌告诉记者:“回迁户的房屋面积出现变更,是因为拆迁时的房屋图纸只是初步设计,会有一些出入,回迁户可以换房或者退房。”针对这一问题,呼和浩特市房产局房地产监察大队副队长方鸥说:“监察大队也接到了类似的投诉,开发商擅自改变楼房面积、楼层等都是不允许的。这一问题如果调解解决不成,回迁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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