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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占商品房投资的比重已下降

发表于2008-01-07
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占商品房投资的比重已下降 
 

    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处处长刘霞日前在2008南宁房地产论坛上透露,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期检查结果,我国经济适用房占商品房投资的比重已经下滑至3.2%,而2003年时这一数据为6.1%。 
    据介绍,最近国务院12个部门对全国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2007年1-11月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1.7%。“虽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在增长,但其在商品房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却是逐年下降”,刘霞说,“一些地方不仅没有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反而还取消了经济适用房供应,这些地方往往还是房价比较高的地区。”此外,检查结果还显示,目前廉租住房的供应量也不足低收入家庭需求的2.5%。 

    刘霞介绍,除了供应量不足,当前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住房保障尚未完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关注不够,资金、土地落实及规划制定情况尚未达到要求; 

    二是部分城市政策调整尚不到位,一些该公布和制订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公布、制订; 

    三是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法律,一个是部门规章,一是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不够,约束力和稳定性不强,与国外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比如,日本涉及到住房保障法律有40多部;四是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国廉租住房保障机构人员有5000多人,其中专职的只有1000多人,每个区县不足2个人,这样的机构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 

    据介绍,2008年建设部门将以贯彻24号文件精神为核心,从加强基础工作、加快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加快监督检查和指导等三方面继续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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