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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迎来“新禁令”

发表于2021-08-26
租房迎来“新禁令”?明年起4类住房不能出租,房东租客都需了解#租房#尽管现在租房的群体非常的庞大,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但如今的租赁市场管理还比较混乱。例如黑中介、二房东、虚假房源、长租公寓等乱象时常发生,租客的利益受到侵害。而最近几年国家也在致力于完善租赁市场的各种制度,以此来保障租客的利益。在不久前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报告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来规范租赁市场,其中有一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就是也来有4类房子是不能对外出租的,无论租客还是房东都应该了解一下。第一:卫生间、厨房、阳台、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能往外出租每套房子不同的位置,用途也是不一样的,卫生间是用来上厕所的,厨房是用来做饭的、阳台是用来晾衣服的、地下室是用来放杂物的,只有卧室是用来居住的。但在一些大城市由于住房需求旺盛,一些房东和中介为了增加房子的租金回报率,而把卧室、客厅隔断成很多小的空间出租出去,甚至把像卫生间、阳台、厨房、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单独作为一间卧室出租出去。而这些隔断房和非居住空间的居住环境都非常的差,很多都没有窗户,没有阳光也无法进行通风。而且居住密度大,乱拉乱扯电线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容易发生火灾等意外灾害,安全隐患比较大。所以在新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有明确的规定: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项规定出台后,有效的整治了一些大城市存在的群租房、把非居住空间出租的乱象,有利于保护租客的生命安全。第二: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不能对外出租。很多租客在租房时往往最关心的是房子装修的好坏,家电是否齐全很少有人关心房子质量问题。其实房子的质量才是租房应该关心的最基础的问题,因为其关系到租客的人身安全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房子的质量才算合格呢?那就是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其标准包括房子的结构设计、抗震设计、消防安全等方面,只有这些方面都符合国家制性标准的房子,才能往外租赁。那有人问我怎样才能知道房子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呢?其实并不难,大部分的商品房在交房时都有相关监管部门对房子进行验收,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房子才能进行交房,所以对于大部分的商品房来说基本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开发商是无法交房的。但也存在一些小产权和自建房,因为在交房时没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验收,可能存在一些开发商偷工减料造成房子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我们在租房时一定要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确定所租的房子是正常的商品房。第三: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如果稍微有点装修经验的人都知道,刚刚装修过的房子是不能立刻入住的,一般需要放置盒半年左右才能入住。因为刚刚装修好的房子,里面各种家具和装修材料会释放很多的有害气体,例如甲醛、苯等等。这些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很大,所以刚装修好的房子要放置半年,等有害气体基本排出后才能入住。但一些房东为了尽快收到房租,而把刚刚装修没多久的房子对外出租,这可能会对租客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作为租客我们在租到特别新的房子时,最好问一下房子是什么时候装修的,最好要求房东找相关的检验机构对房子内的空气进行检验,看是否达标。作为房东我们不要因为那6个月的房租,给租客的身体造成伤害,最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第四:其他几类不能往外出租的房子除了上面三类房子不能往外出租以外,还有几类房子也是不能对外出租的。例如一些被抵押房子、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这些房子说不一定哪天就被银行或者法院收回了,这时租客可能已经交了房租,最后受损失的可能还是租客。另外在今年的《民法典》中还设立居住权这一项,如果这套房子被设立居住权,这套房子即使没有人住也是不能往外出租的,因为不定哪天拥有居住权的人回来了,要求拿回居住权,这时就会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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